你聽過思覺失調嗎?
思覺失調是指一個人的思考和知覺功能不穩固,發生生活上的困難。
他/她並沒有精神分裂。
簡單來說就是他/她的腦功能生病了,
只要及早給予適當的治療與復健,就可以正常生活。
把舊的精神分裂更名為思覺失調,不僅能讓病友瞭解並接納自己的病徵,
及早就醫也能讓家屬以及社會大眾輕易的「了解他、包容他、接納他、並鼓勵他」
邀請您在週末午後,一起來了解大腦的另一個世界!
以及思覺失調的人是如何成功地生活在社會上的。
【活動資訊】
‧論壇主題:你我同行:我只是思覺失調,我沒有精神分裂
‧活動時間:2014/6/7(六) 14:00-17:00(13:3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會議廳(臺北市建國南路二段125號10樓)
‧參與對象:關注健康促進的企業、團體、單位及個人皆可報名,名額170位
‧活動網址:http://www.mhf.org.tw/ 點選「活動訊息」
‧活動費用:免費報名,額滿為止
‧活動洽詢:02-2327-9938#10、02-2885-4250
‧線上報名:http://ppt.cc/yynU
‧報名方式:電話、線上報名或來電索取報名表,以e-mail(brain010@mhf.org.tw)或傳真(02-2327-9883)回覆,並請來電(02-2327-9938#10)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參加活動者,可核發高中職以下教師在職進修、臺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時數證明與提供研習證明
【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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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內容 |
主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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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分享】 康復勇士現身說法 |
慈芳關懷中心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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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分享】 媒體人對更名後的觀察 |
李瑟 康健雜誌社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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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分享】 思覺失調的醫學觀 |
胡海國 精神健康基金會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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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分享】 思覺失調的更名運動 |
陳萱佳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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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與會專家與聽眾綜合探討 |
陳彥玲 精神健康基金會精神健康論壇組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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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展望】 精神健康促進 |
胡海國 精神健康基金會董事長 |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臺北市立圖書館
‧合辦單位:台灣精神醫學會、社團法人台灣社會與社區精神醫學會、臺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台北市彩虹情公益活動推展協會、台灣精神分裂症研究學會、社團法人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心生活協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協辦單位:張老師月刊、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你好;重新整理過 腦波儀器 指向性喇叭 就是稱為腦控和有一個聲音的器具,可以藉由器具傳送聲音及影像,科學醫學說屬於管製品, 想要問檢調單位或警政單位 是否備有類似的器具, 調查局和警政單位都回答 去看精神科,通常會被說是思覺思調,偵查單位使用類似的器具來陷害和制造犯罪, 其實部份人只是被整而已, 來至媒體文章報道 為指向性傳導超音波 由工研院研究之產品,多所大學心智研究中心,電機科,醫學也有類似的器具, 腦波儀器和指像性喇叭是否為警方刑事組偵查隊所用之器具,用來查緝毒品槍械及詐欺案件有點類似測謊器具,會發射音源產生連鎖反應, 是一種可選擇目標對象發射的音源非目標對象者即使在被發射目標對象的身旁也不能聽得見, 我本身也疑似被使用到類似的器具, 被使用的感覺會有類似幻覺幻聽千裡傳音並不會看到該機器, 這種器具還會讓你有疼痛感電擊感覺可以造夢讓你多夢 和看到一些影像, 被使用了大概三年會不時的幹擾你的生活讓你沒辦法入睡最常的時間達到二十幾天吃安眠藥也沒有用, 也曾接過朋友家人或無號碼的電話但問朋友證實, 不是他本人是用打電話的方式在用器具傳送朋友的聲音到你的腦波讓你以為接到熟識的人電話, 他們自稱是調查局,警察Facebook是陳信瑞 楊山進 趙武琪新竹三分局偵查隊三組楊予卿家裡有個叫(水晶和楊惟安和楊孟倫)(陳佳琪和孟軒逸) 地址是新竹市武陵路271巷57弄藝術名宮 劉哲宏 姚昌諺 趙麗娟 和駕駛一台6381-RU的人, 在使用腦波儀器設備尋問調查國賓 亞東電動遊藝場是否為賭博電玩, 陳X奕女子魏姓男子及趙X龍 楊山明 檳X王是否擁有槍隻並且販賣一二級毒品和地下球盤,等等問題, 吳秋榖 前市議員 吳國寶 市議員 吳希文 家裡的生意祥益昇鷹架工程是否關說遊說, 反應給警政屬政風處單位檢舉這些事所以後來被整二十幾天沒辦法合眼, 三不五時影響我的生活造成身體免疫系統受影響被醫生診斷為罕見的病跟體質,癌症症狀, 我不願意配合他們指證這些事這些人,更本與我無關,檢舉也沒辦法備案,楊山進 趙武琪 楊予卿 陳信瑞警方偵查單位 調查局 只因為自己犯了法非法使用器具才會陷害和制造犯罪, 使用這種器具的人透過腦波囂張的告訴我,說使用這種器具是不會留下確實的證據的,他們曾經試過植物人處理他們朋友的媽媽問了家裡遺產的事,把人逼到自殺或去看醫生精神科反應是沒用的, 反應給警政署說現在有個資法和沒有確實的證據, 警察的轄區觀念很重沒辦法越區備案,如果警察私下使用這種器具就犯了很重的法濫用職權公權力,新竹市樹林頭派出所不讓備案叫我找律師或反應給新店調查局總局或更高單位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等但是都沒有下文。 想請問科學和醫學單位有沒有對這類器具更具體的資料能證明調查和偵查單位備有類似器具並濫用。